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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项目申报 | 关于2026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6-09-29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制造强国战略部署,加快推进高端医疗装备创新成果应用和产品迭代升级,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制造强国战略部署,加快推进高端医疗装备创新成果应用和产品迭代升级,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面向高端医疗装备重点产品和典型场景,遴选一批技术创新水平与临床应用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对医工协同创新、中试验证、临床研究、迭代升级与推广应用等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项目。本年度重点开展5个方向、16种重点产品和1类典型场景(见附件1)的推广应用。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原则上申报主体为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牵头医疗机构和参与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组成的医工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

(二)申报单位要求。医工联合体内所有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或医疗事故等,没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等情况。牵头单位应拥有较强的行业引领地位。每个单位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3个推广应用项目。同一单位在同一类别项目申报中,参加2个及以上联合体的相关申报均视为无效。

(三)申报产品要求。申报重点产品类项目的产品,须由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申报典型场景类项目中应用的核心产品,须由联合体内单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及所附资质等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推广应用要求

(一)产品使用要求。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高端医疗装备的使用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

(二)组织保障要求。医工联合体应建立较为完善的医疗装备研制生产、临床研究管理和资金保障体系,医疗机构重点保障高端医疗装备临床应用研究及推广的技术和环境条件,医疗装备生产企业重点保障高端医疗装备运行安全及改进提升的技术和软硬件条件。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系统填报

请参与申报的单位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 “2026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填写对应附件。于9月29日前完成并提交。

(二)纸质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医工联合体,编写申报材料(见附件2和附件3)。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四份)、材料审查表(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纸质申请书需由企业下载附件打印,申报书需天蓝色封皮装订成册装订(平装订)并签字盖章,审查表另行装订成一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盖牵头医疗机构所在省卫生健康部门公章,另一份无需盖章,由市级部门汇总推荐至省工信厅盖章。企业须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申报材料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2-3号窗口。于9月29日前完成并提交。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49

科创委产业科:66681694,66681657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3日


附件:

1.场景清单

2.申请书

3.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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